统筹集团全球12个法域(含东南亚、欧美、北美)子公司的税务合规与战略规划,覆盖转让定价架构设计、BEPS 2.0落地、跨境VAT协同及跨国并购税务整合,联动业务端优化税务成本与风险管控。
- 主导设计东南亚3国(印尼、越南、泰国)子公司的转让定价架构,结合OECD BEPS 2.0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使用TPMATCH工具筛选同行业(消费电子制造)可比企业数据,重构“利润分割法”模型——将研发环节利润留存比例从65%调整至58%、生产环节从25%提升至32%,最终区域整体税负从28%降至24%;初期印尼税务局质疑利润分割逻辑,邀请第三方转让定价顾问背书,并调整可比企业筛选标准(新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维度),成功获得3年APA预约定价安排,规避后续转让定价审计风险。
- 核心推动欧盟增值税(EU VAT)远程销售阈值规则调整后的合规升级,基于SAP S/4HANA系统搭建VAT自动化申报平台:整合11个欧盟成员国(德、法、意等)的销售数据(含线上订单、物流轨迹、客户地址),设置“单国年销售额1万欧元”“季度跨 border 订单占比30%”等动态阈值预警模块,将VAT申报差错率从15%降至2%,年度节省手动核对工时约800小时,同时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VAT进项税抵扣台账”,追回前期未抵扣税款约18万欧元。
- 牵头解决集团美国子公司与香港关联方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争议:标的为“AI算法授权”合同,原按中美税收协定第12条被IRS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率10%;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将“算法迭代服务”与“特许权授权”拆分)、引用香港《税务条例》第16条“服务收入仅在来源地征税”规则,向IRS提交《关联交易实质说明报告》及香港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居民证明》,经过6轮沟通,最终IRS认可5%的预提税率,年度减少税款支出约320万美元。
- 重点搭建集团全球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基于CRS及FATCA要求,梳理15个法域的信息交换流程(含银行账户信息、股权转让信息),引入Tax Risk Matrix工具(从“发生概率”“影响程度”两个维度)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季度风险评审+月度专项排查”机制;全年识别高风险事项12项(如英国子公司“资本弱化比例超标”、澳大利亚子公司“研发加计扣除资料不全”),均在萌芽阶段解决——通过调整融资结构将资本弱化比例从3:1降至2:1、补充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及人员工时记录,集团税务合规评级从BBB提升至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