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二十三天了。
合同呢?没签。
你跟HR提过吗?
没提。觉得可能是自己多虑了,也许公司有流程,要走个一两个月才正常。
这是很多职场新人踩的第一个坑。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先说清楚一件事:法律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白纸黑字: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个月内。
这是法律给你的期限,也是公司必须遵守的底线。
超过一个月公司还不签合同,不是你走人,是公司要赔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注意,是"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也就是说,你工作两个月没签合同,公司要补你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没签合同,公司要补你五个月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都是双倍。
这是法律写得清清楚楚的条款。
但问题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这条规定。知道的人,很多也不敢维权,觉得跟公司闹翻不值得。
结果就是公司拿捏住了你这种心理,继续拖着不签合同。
好,说回你现在的处境。入职快一个月了,公司还没提签合同的事。
现在该怎么做?
第一步:主动找HR,确认情况。
不要用质问的语气。用正常询问的语气就好。
"您好,我想确认一下我的劳动合同签订进度,请问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安排签署?"
这一句话有三个作用:表明你知道签合同是你的权利、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同时留了书面记录。
如果公司正常回复,那问题不大,按照公司流程走就好。
如果HR开始打太极,"合同在准备中了""流程比较长"——从这时候开始,你就要警惕了。
保留好你正常工作的证据: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工作成果。这些东西平时不觉得重要,真到了需要维权的时候,全都是证据。
第二步:发书面提醒,留痕。
口头询问不够,要有书面记录。发一封邮件给HR和直属领导,邮件主题写清楚:"关于劳动合同签署的确认"。
内容不需要太长,一段话就好:
"您好,我是XX部门的XXX,于X月X日入职,现就劳动合同签署事宜进行确认。请问劳动合同文本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提供?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然后等回复。
公司回复了,正常推进就行。
公司不回复,或者继续拖延,这时候你就要进入第三步了。
第三步:判断要不要继续等,自己心里要有数。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签约义务从入职第一天起就存在,不是等HR准备好了才存在。
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没签合同,从法律上说,公司已经违法了。超过一个月之后,每多一天都是新的违法记录。
这时候你有两个选择。
选择一:继续正常工作,同时继续催促,等公司主动找你谈。这个选择的前提是你对这份工作还有期待,不想撕破脸。
选择二:收集证据,准备维权。这个选择的前提是你对这份工作的稳定性存疑,或者公司已经表现出明显不想签合同的意思。
不管选哪个,有一件事必须提前做:搞清楚公司不签合同的真实原因。
有些公司是流程问题,HR效率低,或者领导层在审批,这种还好。
有些公司是有意为之。不签合同,意味着劳动关系不明确,社保可以不交,离职不用赔偿金,出了问题公司可以把员工当"临时工"处理。
这种公司,要格外警惕。
再说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细节:入职的时候让你签的"入职登记表"或者"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只有这些条款全部具备的,才是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一张简单的入职登记表,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那有人问了:公司一直没签合同,我可以主张二倍工资,那我可以因此离职并要求补偿金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签合同往往意味着不交社保。不交社保,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N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这是最后的选项。
大多数情况下,建议先把合同签了,把社保交了,维护好自己在公司里的正常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和社保,比二倍工资赔偿更有长期价值。
二倍工资是法律救济手段,是最后的保障。
入职一个月内,主动问一句合同的事,这是对自己最基本的保护。
别等。
等出来的,是别人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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