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绩效考核结果。D级。
这是连续第二个考核周期D了。
HR找你谈话:"根据公司制度,连续两次绩效不达标,你需要签一份PIP,绩效改进计划。如果三个月后还是达不到要求……"
她没说完。但你听懂了。
绩效D级,就是公司要开除你了。
这个逻辑,真的是这样吗?
先说结论:绩效不达标,不能直接开除。绩效D级,不等于合法辞退理由。
但公司有很多套路,能让这个过程看起来"合法"。
第一种套路:绩效目标设根本完不成。
张三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销售。年初,公司给他定的业绩目标是300万。他上一年完成了180万,已经是团队前30%。
300万怎么来的?领导说"根据集团战略目标分解"。张三完成了,公司说"你看,绩效不达标"。
这种目标,叫"钓鱼目标"。就是为了让你达不到。
绩效仲裁的时候,仲裁员会问:这个目标合理吗?同岗位其他人的完成率是多少?如果只有10%的人能完成,那这个目标的合理性就要打问号。
第二种套路:绩效评估过程不透明。
李四收到绩效D,上级只说了一句"你表现不好"。没有任何数据支撑,没有任何具体案例,没有任何改进建议。
绩效考核,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客观的数据、具体的案例。
如果没有,那就是主观评价。主观评价在仲裁时,效力很弱。
第三种套路:用PIP替代合法的解除程序。
PIP本身不违法。但有些公司把PIP当成"前置程序",目的是在三个月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是:即使绩效不达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不能直接解除,需要先调岗或培训。
公司必须证明:给你调换了岗位,或者安排了培训,你仍然不能胜任。然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N或N+1的经济补偿。
注意:是"不能胜任工作",不是"绩效D"。绩效D是一个结果,不是"不能胜任"的全部证据。
公司必须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种套路:末位淘汰。
有些公司实行强制排名,绩效强制分布。后10%直接淘汰。
这是违法的。末位≠不能胜任。
就算你是最后一名,只要你的绩效达到了岗位的基本要求,公司不能直接以"排名末位"为由开除你。
那绩效D级员工,到底怎么维权?
第一步:不要签任何空白文件。
HR让你签绩效改进计划,可以签,但要看清楚内容:改进目标是什么?达标标准是什么?谁来评估?评估周期多长?
如果目标本身不合理,你有权提出异议。不要稀里糊涂签了字,然后发现自己根本完不成。
更重要的是:不要主动写辞职申请。不要在"主动离职"的文件上签字。
一旦你主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第二步:收集证据。
绩效不公平时,证据是关键。
你需要收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民主程序证据(有没有经过全体员工讨论,有没有公示);绩效目标的制定依据(是不是临时加码,是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绩效评估的客观数据(有没有具体案例,有没有评分标准);你自己的工作成果(完成了哪些任务,有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工作质量)。
这些证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是翻盘的关键。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如果公司真的因为"绩效不达标"开除了你,你有两种维权路径。
第一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你还想在这家公司干,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一般会支持。但这个选项的前提是: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破裂。
第二种:要求2N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2N。即每工作一年,赔两个月工资。
比如你工作了三年,月薪一万。公司违法开除你,应得赔偿金六万。
申请仲裁的时候,你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的解除通知、相关的聊天记录和邮件。
证据链越完整,胜算越大。
最后说一个很多人踩过的坑。
绩效结果出来之后,很多人觉得"我绩效不好,是我的问题",不好意思去仲裁。
这个心理,正好被公司利用了。
公司知道很多人不会去仲裁,所以才敢用绩效来逼人走。
绩效差,不等于公司可以随意开除你。只有当公司能证明整个绩效考核和解除过程完全合法的时候,他们才站得住脚。
这个证明责任,在公司,不在你。
所以,别认栽。该维权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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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文章追加于 2026-07-2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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